第五零二 二次审判(3 / 3)

混子的挽歌 岐峰 3663 字 2020-06-24

院,只是在认定起诉书事实的时候,我一口咬定当初我并非是为了报复廖凡凡,而是为了抓到他扭送给警方,虽然程序上不合法,但出发点是好的,应予否定我是蓄意报复廖凡凡,而是临时起意,在冲动之下做出了私自抓人的举动。

而刚出院不几天的史一刚,也作为证人出庭证实,他当天是遭到了廖凡凡的蓄意抢劫,商郡文这边也出具了证据,证实了陪同廖凡凡抢劫的人,并非是我们当天中午在坛肉馆遇到的那伙人,要求院方将我们当天中午与廖凡凡的冲突,与当晚发生的抢劫案分开审理。

面对我们提出的反驳,姚平检方与商郡文展开了激烈的论述,但双方的对话,大多数都是引用的法律条例,听的我头昏脑涨的。

十点四十,法官宣布休庭。

十一点二十分,法官宣读审判结果“经姚平县法院一审终结,犯罪嫌疑人韩飞、杨涛、周桐,赵淮阳四人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起诉一案……由安壤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,现判决如下

本案第一被告韩飞……犯罪事实清晰,因韩飞有出于自卫的情节,公诉方提起的故意伤害罪,原判罪名无法成立,根据安壤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,韩飞涉嫌寻衅滋事罪,且有悔罪表现,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,可宣告缓刑,现判处有期徒刑两年,缓期三年执行。

本案第二被告杨涛,涉嫌寻衅滋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期两年执行。

本案第三被告周桐涉嫌扰乱社会治安罪,罚款五千元,免于追究刑事责任。

本案第四被告赵淮阳涉嫌扰乱社会治安罪,罚款三千元,免于追究刑事责任。

……

本判决为终审判决。”

‘刷!’

听完法官的判决,被告席上的众人齐齐的长出了一口气,数月以来的压抑,终于被一扫而空。